律师观点
2024-11-4
商标中不容忽视的特殊字母组合
在日常工作实践中,我们在分析一个商标的外文部分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时,通常会查询商标的整体含义、有无常见敏感或贬义词汇等方面,但对于外文部分中的个别字母组合,特别是非通常含义或不常见的字母组合,敏感度会相对较弱,而这些字母组合往往会决定商标审查的结果。商标中包含特殊字母组合的,商标整体被认定为存在不良影响而被驳回的可能性较高,如“PAK”、“AGRO”、“LES”、“ZEN”,不容忽视。“PAK”可理解为“巴基佬”或“巴基斯坦佬”;“AGRO”可理解为“暴力行为”;“LES”可理解为“女同性恋者”;“ZEN”可理解为“禅”,佛教用语。对于这些字母组合,如果单独作为商标的外文部分,我们通过查询相关工
2024-10-29
浅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条款驳回的答复策略
在美国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法101条是常见的驳回条款。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浅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驳回情形及答复策略。一、101法条相关规定美国专利法101条规定了四类可专利性的保护主题:方法(process)、机器(machine)、产品(manufacture)或组合物(compositionofmatter),以及它们的改进。在评估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时,Mayo/Alice两步测试法为处理软件相关的专利申请提供了审查标准。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MPEP)在2106部分提供了Mayo/Alice两步测试法的完整流程图,如图1所示。Mayo/Alice测试法具体流程包括:步骤1
2024-10-18
通过案例浅析《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认定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前述两款规定旨在落实商标法制度下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要件有二,一是“特定关系”,二是“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其一,针对“特定关系”,指商标申请人需要明知“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存在与使用的关系,而非应知。除明确的代理、合作关系外,最
2024-9-27
专利侵权应对方法之现有技术抗辩
【引言】现有技术抗辩,指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倘若能够证明其实施的被控专利侵权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则侵权不成立。对于外观专利,相应设有现有设计抗辩。本文结合相关法律,以(2020)最高法知民终1149号为例,深入解读被诉侵权时,被告应如何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何判定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另外,现有技术抗辩与专利无效程序的区别点将在文中一并说明,使被控侵权人在面对该类问题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相关法律】关于“现有技术抗辩”的法律依据上表中法条一和法条二给出了现有技术抗辩的法律依据,法条三和法条四规定了现有技术抗辩的比对原则。其中,法条三规定,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被公开,其判断
2024-8-23
拼音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及判定标准
以单独的文字拼音或将“汉字+拼音”组合是众多企业设计商标标样的常见模式。然而,商标局在进行实质审查时,若商标文字由汉字及汉语拼音组成,则会将商标中的汉字及拼音部分设立分卡,将二者分别进行检索(如:商标“雨森YUSEN”,设立汉字分卡“雨森”、拼音分卡“YUSEN”);若商标仅由汉语拼音构成,则将设立拼音及英文分卡分别检索(如:商标“CAOYIN”,设立英文分卡“CAOYIN”、拼音分卡“CAOYIN;CAOYIN”)。因此,企业因忽视了拼音商标产生近似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商标驳回的情况数见不鲜。本文将通过结合商标局发布的关于拼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及几则具体案例,分析拼音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及判定标
2024-7-8
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随着商标注册量的日益增加,可注册商标资源也越来越少,很多企业不得不考虑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均包含了对未注册商标保护问题的规定。《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于已经构成驰名的未注册商标,可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同时商标法中还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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