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2024-8-23
拼音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及判定标准
以单独的文字拼音或将“汉字+拼音”组合是众多企业设计商标标样的常见模式。然而,商标局在进行实质审查时,若商标文字由汉字及汉语拼音组成,则会将商标中的汉字及拼音部分设立分卡,将二者分别进行检索(如:商标“雨森YUSEN”,设立汉字分卡“雨森”、拼音分卡“YUSEN”);若商标仅由汉语拼音构成,则将设立拼音及英文分卡分别检索(如:商标“CAOYIN”,设立英文分卡“CAOYIN”、拼音分卡“CAOYIN;CAOYIN”)。因此,企业因忽视了拼音商标产生近似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商标驳回的情况数见不鲜。本文将通过结合商标局发布的关于拼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及几则具体案例,分析拼音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及判定标
2024-7-8
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随着商标注册量的日益增加,可注册商标资源也越来越少,很多企业不得不考虑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均包含了对未注册商标保护问题的规定。《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于已经构成驰名的未注册商标,可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同时商标法中还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
2024-6-17
从商标异议案看商标法中的“兜底条款”
1、案情介绍(一)基本事实第49001211号“OULAC”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由汪某(以下简称“被异议人”)于2020年08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指定商品为“电动指甲锉,指甲抛光器具(电动或非电动),指甲刀(电动或非电动),修指甲成套工具,剪刀,指甲锉,磨利器具,去死皮钳,手动的手工具,成套修脚器具”,该商标于2021年01月13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公告。广州市清秀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针对该商标提出异议。(二)裁判结果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49001211号“OULAC”商标不予注册。2、案件评
2024-5-22
误认条款中的“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应如何克服
当商标含有企业名称时,经常会遇到误认条款中的“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由于该条款属于禁用性条款,一旦商标被认定属于这种情形,则无法再投入使用,这对实际已投入使用的商标标志,是几乎致命性的打击。“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的认定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下编第三章3.7.2.5规定,通常标志所含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或者地域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与申请人名义不符的,判定为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此处企业名称包括全称、简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及名称的汉语拼音等,且以容易使公众将其作为指代企业主体身份的标识为认定要件。例如:例外情形标志所含企业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但
2024-4-9
浅析人工智能盛行对于商标法律从业者的挑战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以下简称AI)经过近几年井喷式的发展,已经出现了成熟的文生视频模型,由此AI已进入到深度模拟真实物理世界的时代。现如今,AI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但在工作方面,AI带来的不尽然都是助益,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同样值得关注。本文将从商标法律从业者的角度,来谈谈AI盛行的影响。多家大型商标数据查询网站已经推出了AI撰写和AI近似分析的功能,经笔者测试,完成两件商标比对的近似分析,AI只需要2分钟,同时附有数十件案情类似的参考案例。显然与人工相比,AI撰写更快速更全面。市面上几款AI智能助手也可以满足客户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客户可选择获取法律
2024-3-29
将数字作为商标名称使用,易产生哪些驳回风险?
商标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接触较多的主要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或“文字+图形”的组合商标。其中,用数字为商标命名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例如耳熟能详的“7-11便利店”“360浏览器”“999感冒灵”“58同城”等。数字商标因其简洁、记忆性强、易于推广的特点,愈发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然而,数字背后衍生出计数、计价、时间节点等特定含义使得其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及注册会受到《商标法》中多项规定的限制,从而引发较高的驳回风险。本文将汇总数字商标审查中主要的几类驳回理由,分析企业如何申请注册数字商标,避免陷入常见误区。一、数字作为商标使用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的情形1对商品的重量、数量特点产生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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