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的方式
在代理人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会遇到不少电路类案件。一般发明人提供的交底书都是一个完整的电路结构,可能会包括芯片、电阻、电容、MOS管等器件,以及各个器件之间的连接线路。电路类案件实质保护的是一种实现了某种功能的装置。在侵权判定时,只要被控侵权产品构成要件的功能与专利构成要件的功能相同,不管被控侵权物构成要件的下位电路线路的设计和专利构成要件的设计有何不同,都可能因为功能相同而被判定等同。拿到一个电路类案件时,为了获得使专利申请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需要将整体的电路划分成若干个功能模块进行撰写。因此,需要根据交底书的内容理解整个电路的功能和工作原理,在清楚了解整体电路的功能和工作原理之后。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撰写:
1、将电路按照功能划分成不同的功能模块。
2、写明各个功能模块的连接关系,并适当对各个功能模块进行功能性限定。
在撰写电路类案件的时候,如果只是纯功能性限定,不写明各个器件的连接关系,撰写出来的权利要求是不清楚的。通常有很多代理人在申请文件撰写的过程中不体现器件的连接关系,认为写了器件的连接关系之后,是缩小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笔者认为这个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管如何对整体电路进行功能模块的划分,各个功能模块之间均是存在连接关系,如果不写明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连接关系,将造成整体电路的各个模块的关系描述不清楚。而且在说明书中进行解释的时候,势必会通过连接关系说明各个功能模块的之间的信号流向和功能交互。因此,连接关系是必要的。这里所说的连接关系是广义的连接关系,可以指实际的连接关系,也可以是以数据流或者功能性限定的连接关系。例如,撰写的权利要求可包括对组成部分的描述,及用信号的流向来表述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连接关系,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信号的流向可以明确地得出电路结构及其连接关系,这种权利要求清楚的限定了请求保护的范围。
下面以示例进行说明。参见图1,交底书给出了一个用于驱动OLED面板中发光单元的2T1C像素电路,以及像素电路的驱动时序图。在scan信号线上输出脉冲时,TFT2打开,data线上的数据信号写入TFT1的栅极和电容C1,在TFT2关断后,电容C1保持TFT1的栅极电压,TFT1产生驱动电流,驱动OLED发光。TFT为薄膜晶体管,OLED为有机发光二极管。
图一
图二
针对以上技术方案,写法(1)的独立权利如下:
一种像素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光元件(OLED),用于响应驱动电流而发光;
驱动晶体管(TFT1),用于根据其栅极电压向所述发光元件提供驱动电流;
开关晶体管(TFT2),用于响应扫描信号电压(scan)而将数据信号电压(data)写入所述驱动晶体管的栅极;
存储电容(C1),用于在所述发光元件发光阶段,保持所述驱动晶体管在发光阶段的栅极电压。
这种撰写方式并没有写出具体的连接关系,而是用信号流的方式限定各个器件的连接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信号流的流向,确定电路器件的连接关系,保护范围是清楚的。但是这种撰写出的是具体的电路器件,并没有按照功能划分将具体的电路器件上位成功能模块,而往往实现某一功能,本领域内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有不同的电路器件组合的方式。为了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功能模块,并按照写法(2)进行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撰写如下:
图三
一种像素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光元件(11),用于响应驱动电流而发光;
驱动模块(12),其第一端与第一电平信号线(PVDD)电连接,第二端与所述发光元件(11)的第一极电连接,用于根据其控制端的电压向所述发光元件提供驱动电流;
开关模块(13),其第一端与数据线(data)电连接,第二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控制端电连接,控制端与扫描线(scan)电连接,用于根据所述扫描线上的扫描信号,将所述数据线上的数据信号写入所述驱动模块的控制端;
保持模块(14),其第一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控制端电连接,第二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第一端电连接,用于在所述发光元件发光阶段,保持所述驱动模块控制端的电压;
所述发光元件的第二极与第二电平信号线(PVEE)电连接。
这种写法是按照整体电路各个组成部分实现的功能,将电路器件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这些功能模块可能类似一个一个的“黑盒子”,可能在实际产品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具体的功能模块,为了更清楚地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这里要写清楚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连接关系,并适当进行功能限定。然后在从权中再限定各个功能模块包括哪些具体的器件和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
上述示例中,并不是说要将单一的电路器件一个一个上位成对应的功能模块,而是要将实现同一个功能的一个或者若干个电路器件上位成一个功能模块。例如可参见以下案例(具体的可参见申请公布号CN103973287A)的图4和图5,其中图1给出了各个功能模块,以及功能模块之间的连接关系,图5给出了各个功能模块的具体电路结构:
图四
图五
独立权利要求1:
一种开关机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按键模块、输入模块、充放电控制模块、非门模块、触发器模块以及开关控制模块;
所述按键模块,用于根据压按的触发输出按键信号,所述按键信号为低电平;
所述输入模块,分别与所述按键模块和所述开关机电路控制的终端的微控制单元MCU连接,用于根据所述按键模块输出的所述按键信号以及所述MCU输出的控制信号输出脉冲信号,所述控制信号的电平与所述按键信号相同;
所述充放电控制模块,分别与所述非门模块的输入端以及所述MCU连接,用于在所述终端开机时进行充电,在所述终端关机时进行放电以控制所述非门模块对所述脉冲信号取反的时间,使所述MCU在所述时间内保存数据;
所述非门模块,与所述输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用于对所述输入模块输出的所述脉冲信号取反得到时钟信号;所述触发器模块,与所述非门模块的输出端连接,用于根据所述非门模块输出的所述时钟信号输出开关信号,
所述触发器模块在初始状态下输出的所述开关信号为低电平,当所述终端开机时,所述触发器模块在所述时钟信号的控制下输出的所述开关信号由低电平。
根据图1和图5可以看到,图1中的各个功能模块可以包括多个电路器件。
二、撰写电路案件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以上只是整体上把握电路类案子的撰写,在撰写的过程中,还有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由于是将整体电路按照功能进行划分,并上位成若干个功能模块进行概括,与发明点联系紧密的功能模块,最好能给出多个实现方式,因此,代理人在和发明人进行沟通方案的时候,需要询问发明人电路中关键的发明点,有没有可替代的方案,例如图5中的触发器模块14,能否使用其他等效功能的若干个器件组合代替。
(2)如果发明点为某个电路器件的结构特征的改进,这里上位成功能模块的时候需要注意,结构改进的电路器件不宜上位成功能模块。例如对应图1中的电路,电路的改进在TFT1的宽长比的范围。这里TFT1不宜上位成功能模块,如果将TFT1上位成功能模块之后,直接说功能模块的宽长比是不恰当的,也是不清楚的。这里可以直接可在独权中体现驱动晶体管(TFT1),而其他部分按照功能模块进行上位,撰写如下:
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像素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光元件(11),用于响应驱动电流而发光;
驱动晶体管(TFT1),其第一极与第一电平信号线(提供PVDD信号)电连接,第二极与所述发光元件(11)的第一极电连接,用于根据其栅极电压向所述发光元件提供驱动电流,所述驱动晶体管的宽长比为3~9;
开关模块(13),其第一端与数据线电连接,第二端与所述驱动晶体管的栅极电连接,控制端与扫描线(提供scan信号线)电连接,用于根据扫描线上的扫描信号,将数据线(提供data信号)上的数据信号写入所述驱动晶体管的栅极;
保持模块(14),其第一端与所述驱动晶体管的栅极电连接,第二端与所述驱动晶体管的第一极电连接,用于在所述发光元件发光阶段,保持所述驱动晶体管的栅极电压;
所述发光元件的第二极与第二电平信号线(提供PVEE信号)电连接。
另外,在撰写的时候,有时候把握是否要进行功能模块上位,或者确定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完整时,可以根据整体电路达到的技术效果进行反推。如果对于一个案子,描述其技术效果的时候,描述的技术效果和独权的技术特征脱节,具有比较大的跳跃性。此时上位的技术特征可能是不恰当的,此时上位撰写的权利要求可能是不清楚或者是缺乏必要技术特征的。
(3)对于可选方案或者优选方案,在撰写的时候,考虑哪些是可选或优选的方案,将这些可选或者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从权中进行限定保护。参见图6和图7,相对于图1提供的方案,此方案多了一个TFT3,用于复位OLED的阳极的电位,防止OLED残留的电荷影响下一帧的对OLED的驱动。
通过分析可知TFT3只是一个可选的方案,独权的技术方案,可以按照图1提供的方案对应的写法2的方式进行撰写。可将此附加有TFT3的方案在从权中进行限定。从权的撰写可以如下: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像素电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复位模块(15),连接与参考电压信号线(Vref)与和所述发光元件的第一极之间,所述复位模块的控制端与第二扫描线(scan2)电连接,用于复位所述发光元件。
图六
图七
(4)对于有一个驱动时序图的电路案件,驱动方法是电路完成相应功能而必要的,而在撰写产品权利要求时,只是用功能进行限定。在此类电路案件中,一般要撰写一套权利要求,用来保护电路的驱动方式(驱动时序)。
(5)对于申请实用新型的电路案件,笔者建议更应该直接写明各个功能模块的连接关系,不要以信号流的方式体现连接关系。由于实用新型对电路的各个器件的连接关系审查要求比较严格,如果只是以信号流的方式体现连接关系,通常被审查员认为是在权利要求中并不能体现产品的形状和构造的改进,为缩短授权周期,建议直接写清楚电路器件之间实际的连接关系。
三、结语
专利的授权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电路类案件的设计往往具有可专利性,电路类案件的专利申请也具有较高的授权率。而在电路类案件撰写过程中出现较多的问题是专利申请文件不清楚和保护范围较小的问题。在撰写此类案件的时候,要尤其注意申请文件的清楚和保护范围问题,一个关乎申请文件的授权以及专利权稳定性,另一个是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在撰写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撰写,方可撰写出有较高的价值的专利申请文件。
作者: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安伟 侯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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