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源代理大窑成功无效德远国际的49593258号“大汉窑”商标
发布时间:2025-9-5 9:14:34    浏览量:109次
 
  1. 案件价值

品牌价值

案件背景

无效理由

  1. 理由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 事实依据:争议商标“大汉窑”与引证商标一至三(第15356848号“大窑及图”、第23409540号“大窑”、第23409763号“大窑及图”)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

    •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2. 理由二:侵犯在先商号权

    • 事实依据: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损害其“大窑”商号权,但争议商标与商号未达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程度。

    •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未支持)。

  3. 理由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抢注商标

    • 事实依据: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傍名牌、搭便车,但缺乏充分证据。

    •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未支持)。

  4. 理由四:商标具有欺骗性或不良影响

    • 事实依据:无证据表明争议商标本身带有欺骗性或有害道德风尚。

    •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未支持)。

商标近似矩阵分析

法律依据

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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