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并配合做好2026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聚焦此次新修订《商标法》重点修改内容,结合经营主体重要关切及实际需求,起草《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11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g1@cnipa.gov.cn。
二、传真:010-68037822。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业管理处 邮编100055(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附件:
1.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2. 关于《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28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6层 邮编:100036 电话:010-6337 7966 传真:010-6337 7018 邮箱:litigation@boi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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