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申请人新岗岭有限公司(新岗岭公司)委托品源律师对第16325862号“1号店yhd.com”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新岗岭公司认为,“ 1号店"系列商标为新岗岭公司所独创并使用、注册,具有很强的显著性,经过公司的大量使用和广泛宣传,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与新岗岭公司之间具有唯一的对应关系。本案中,争议商标与新岗岭公司在先所有的“1号店yhd com”、 “ 1号店The store"商标在呼叫、文字构成等方面相同或相近。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先后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九十多件商标,其中包括“微博搞笑排行榜"、“神庙逃亡"、“饿了么"、“应用宝"、“花呗" “旺呗" “白条"、“天天果园"“ 58到家"、“大众点评"等,具有很强的主观恶意性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争议商标的注册及使用将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产生众多不良后果。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委经审理认为,第16325862号“1号店yhd.com”商标无效。
品源律师团队自2009年成立以来,已拥有30余人,其中商标律师16人,专利律师14人,成功办理知识产权各类案件数千件,并获得了众多荣誉称号。品源代理阿克苏诺贝尔国际涂料有限公司的“CQ色商”商标确权行政诉讼一案入选品保委2016-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代理的“懂明珠”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荣获“2016-2017优秀商标代理案例”,代理的“周虎臣“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成功入选“2017-2018优秀商标代理案例”。此外2018年,品源李靖律师和丁沙律师分别荣获“十佳”商标律师和“十佳”专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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