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第15867380号“QLED”商标无效宣告案
一、基本案情  第15867380号“QLED”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LG电子株式会社于2014年12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6年5月7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遥控装置、触控式面板、发光二极管面板、发光二极管面板用偏光膜、电视用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商品上。2016年12月20日,该商标被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即本案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人称:“QLED”是“QuantumDotLightEmittingDiode”的缩写,即“量子点发光二极管”,亦可称“量子显示屏技术”,是显示技术领域的一项常见术语,争议商标用于第9类“电视用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等商品上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技
第15003136号“杨幂”商标无效宣告案
一、基本案情第15003136号“杨幂”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梅州市大家闺秀贸易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4年6月27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15年8月7日获准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8月6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面包、蜂蜜、糖果、茶、茶饮料、米、面条、米果、调味酱、谷粉制食品”。2016年9月29日,该商标被杨幂(即本案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人称:申请人是知名演员,社会公众人物,在我国及海外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申请人的名字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申请人对自己的名字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的姓名权。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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