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案例
品源代理昆山雷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行政诉讼二审胜诉
近日,我司代理的昆山雷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昆山市人民法院关于侵害昆山海进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的民事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相应证据和理由获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并下发判决:一、撤销昆山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二、驳回昆山海进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一、案件简介  涉案专利基本情况:  昆山海进公司(下称原告)系专利号为ZL2011203I9972.9“一种全封闭开棉机”(下称涉案专利)的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11年8月3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6月6日,专利权处在有效状态。  昆山海进公司主张以权利要求1为本案专利保护范围向昆山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
品源代理对康贝加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1530214506.8”无效案胜诉
近日,由我司代理新形象国际有限公司对康贝加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201530214506.8”外观设计无效请求案,相应无效证据和理由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支持并下发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一、案件简介  涉案专利基本情况:  涉案专利号:201530214506.8、名称为“包装套件(欣利肤一睡眠奶粉)”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本专利的申清日为2015年6月25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0月14日,专利权人为“康贝加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新形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6年11月2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
品源代理对201010115594.2“以手把操作座椅换向的婴儿车”无效案胜诉
近日,由我司代理对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201010115594.2“以手把操作座椅换向的婴儿车”无效宣告案,相应无效证据和理由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支持并下发决定,宣告所提专利权无效成立。一、案件简介  涉案专利基本情况:  涉案专利号:201010115594.2、名称为“以手把操作座椅换向的婴儿车”的中国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本专利的申清日为2010年2月11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月23日,专利权人原为“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中山市乐瑞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以本专利权利要求6的为保护范围控告请求人的涉案产品侵权,请求人于2016年07
品源代理汉密尔顿公司外观专利行政诉讼案件胜诉
汉密尔顿毕克布兰德斯有限公司(下简称汉密尔顿公司)就海盐新华公司拥有的申请号为CN201330422226.7的“食物加热器”外观设计专利(下简称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就此作出的第261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汉密尔顿公司对复审委第26129号决定不服,特委托我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海盐新华电器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相应证据和理由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宣告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61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一、无效宣告案件过程汉密尔顿公司在针对涉案专利
品源成功代理腾讯科技无效宣告请求案
 品源受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请求人”)委托,代理其对名为“一种能够选择与切换前后摄像头的移动电话终端”的发明专利(以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品源提出的无效理由成立,于2014年7月20日作出涉案专利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品源代理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为: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为证明上述理由,品源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11份证据,其中前6份证据均为专利文献,后5份证据为公开出版物。    
品源代理对200580036089.6“剃须刀和刀片架”无效宣告案胜诉
近日,由我司代理的美国客户锋韦个人护理品牌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剃须刀领域国际巨头吉列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200580036089.6“剃须刀和刀片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相应证据和理由获得专利复审委员会支持并下发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一、案件简介  涉案专利基本情况:  涉案专利号:200580036089.6、名称为“剃须刀和刀片架”的中国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本专利的申请日为2005年10月13日,优先权日为2004年10月20日,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12月02日,专利权人原为“吉莱特公司”后变更为“吉列有限公司”。  针对本专利,锋韦个人护理品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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